2008年3月29日星期六

步行樂

這是個週末的晚上,我獨個兒到葵涌廣場閒逛,正準備到巴士站候車時,突然起了個任性的念頭──我要步行回家。剛好44M(回家的那一輛)駛到巴士站,我看著它停站……上客……開車,心裡對它說:儘管走吧……我今天想要靠自己雙腳。

我沒有遇過比我更喜歡步行的人。許多個下班的晚上,踏著龜一般慢條斯理腳步的我,都會看見那輛310M專線小巴──小巴上乘客疏落,涼透心的冷氣正從大開的摺門沁出……可是我一步一步的從車門前走過,獨個兒去走那條青荃橋。大家嘗試過由尖沙咀步行到青衣嗎?足足要走五個小時。回到家裡,雙腳麻痺得仿彿消失了一樣,不過那些晚上都睡得很香很甜。

不懂得自己從哪時候開始愛上了步行,以往亦從沒有想過為甚麼,只知道那感覺不錯。

日復日。

怱怱忙忙。

日復日怱怱忙忙的乘車趕上班,趕上學,趕回家,趕趕趕,腦袋根本失控,無法靜下來想想其他重要的事情。因此,我偶爾把一兩個小時豁了出去,讓雙腳走走,呼吸一下四周清新的空氣,也讓思緒自由自在,無拘無束地隨著腳步四處活動,想想所有事。

唸大學的時候,買了一本叫“Stress Therapy”的書,當時我認為作者說得很妙:“Walking alone offers solitude(孤獨); walking with others deepens relationship.” 後來想深一層,只能同意後半句話:與知己好友並肩上路,風雨同途,無疑痛快;不過有時孤身上路,感覺獨闖天涯,亦復淒美。作家保羅‧威爾森在《平靜小書》中,說「每天帶著正確而非盡義務的態度步行,可以藉著從A地到達B地而得到放鬆。」比起其他累人的運動,走路的確是既簡單又快樂的活動。

終於,這晚由葵涌廣場往青衣走了個多小時,回到家裡剛好踏入凌晨時分。雖然腳力是耗費了不少,時間也花掉了,但我想通了許多事……最少,我構思了這篇文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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